2023年4月7日作出、2023年9月14日存档的最新第37636号判决,就独任审判庭与合议审判庭之间的管辖权冲突提供了重要的反思。该判决由最高法院作出,属于一个复杂的法律背景,其中诉讼动态可能导致僵局和混乱的局面。
本判决涉及刑事诉讼的一个特定方面,强调了独任审判庭与合议审判庭之间的管辖权冲突是允许的。这种情况发生在两项相互矛盾的裁决造成诉讼僵局时,该僵局可归因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款所规定的“类似案件”之一。
独任审判庭与合议审判庭之间的冲突——消极冲突——“类似”案件中管辖权冲突的规定——适用性。独任审判庭与合议审判庭之间的管辖权冲突是允许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两项相互矛盾的裁决,也会出现诉讼僵局,该僵局可归因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款所规定的“类似案件”之一,其解决权属于最高法院。
上述判例要旨明确指出,不同审判庭组成之间的管辖权冲突只能由最高法院解决。这意味着在裁决之间存在冲突的情况下,由于缺乏最终裁决,司法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因此,最高法院成为解决此类情况的管辖机构,避免让相关方处于不确定状态。
总之,2023年第37636号判决是关于管辖权冲突领域的一项重要澄清。它强调了对法院之间冲突进行清晰明确管理的必要性,并强调了最高法院在确保刑事诉讼的连续性和确定性方面发挥的核心作用。法律从业者必须特别注意这些动态,以避免可能损害诉讼顺利进行的程序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