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2023年3月15日第19336号判决书,就上诉和解程序,特别是关于辩护律师的角色和被告人出庭的问题,提供了一项重要澄清。该判决的重点在于,当被告人向其辩护律师出具特别授权书时,即默示放弃出庭的权利。
根据意大利《刑事诉讼法》第599条,被告人有权在上诉阶段授予其律师特别授权书,以处理案件。在本案中,法院裁定,此类授权书意味着被告人默示同意不出庭参加庭审。这对于被羁押的被告人尤为重要,因为可以避免他们被押送出庭,这一过程可能非常复杂且成本高昂。
上诉和解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9条授予辩护律师处理案件的特别授权书 - 被羁押被告人默示放弃出庭的权利 - 存在 - 后果。授予辩护律师特别授权书以通过上诉和解处理案件的被告人,默示同意庭审程序在其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因此,如果其被羁押且未明确要求出庭,则无需被押送出庭,也无需由监管法官听取其陈述,如果其被限制在审理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地点。
该判决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并反映在刑法学的不同方面。首先,该裁决澄清了,默示放弃出庭并不应被解释为侵犯了辩护权,而是一种被告人可以选择采取的策略性选择。需要强调的是,尽管被告人可以选择不出庭,但如果他们愿意,他们仍然有权要求出庭听取陈述。
总之,第19336号(2023年)判决书为上诉和解背景下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角色提供了重要的反思。法院确定的默示放弃出庭的可能性,不仅简化了程序,而且确保了对刑事诉讼采取更具策略性的方法。被告人必须了解其选择以及其选择的后果,以便在法律体系内最大限度地行使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