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7 月 6 日,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发布的第 34127 号判决,处理了刑事诉讼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关于审慎措施的发回重审裁决。在该判决中,法院重申了遵循法律原则的重要性,将发回重审法官的调查范围限制在被撤销决定中的特定方面,而不能将分析扩展到法院本身未指出的无效或不可受理的缺陷。
根据判决确立的最高指示,发回重审法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627 条,必须遵循最高法院确定的法律原则。这意味着,尽管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法官不能将调查范围扩大到法院尚未具体审查的问题。这种限制旨在确保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决定的稳定性,避免重新审查已解决的问题。
审慎措施裁决 - 发回重审法官受法律原则约束 - 存在 - 允许的实质调查范围 - 被撤销的部分 - 能够发现最高法院未认定的无效或不可受理的缺陷 - 排除 - 新事实要素的出现 - 相关性 - 具体情况。在审查审慎措施方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627 条的发回重审法官受最高法院确定的法律原则约束,并在被委托的实质调查中,仅限于审查被撤销的第一项决定的“部分”,禁止将调查范围扩大到最高法院未认定的无效或不可受理的缺陷,除非,在该特定领域,出现新的事实要素,这些要素始终可以在现有文件状态下进行评估。(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发回重审法院在重审时正确地考虑了构成审慎措施基础的犯罪在一审判决中已查明的事实这一后续事件。)
判决中一个特别有趣的方面是,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事实要素的考虑可能性。法院明确指出,尽管发回重审法官不能审查最高法院未认定的缺陷,但他们有权评估可能影响审慎措施决定的新事实。这种在遵循法律原则与根据新情况做出适当法律回应之间的平衡对于确保公正审判至关重要。
总之,2023 年第 34127 号判决代表了审慎措施司法管辖权的一个重要参考点。它阐明了发回重审法官必须在何种限制内运作,以及评估新事实要素的重要性。这项判决不仅保护了被告的权利,还有助于提高法律的确定性,确保判决基于清晰明确的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