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勒斯法院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发布的最新判决书第 15431 号,就羁押和最严重犯罪的阶段性期限自动性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反思。特别是,该判决侧重于《刑事诉讼法》第 303 条第 1 款第 b 项第 3-bis 号所规定的,一审审判阶段期限的六个月的增加。
羁押是一项措施,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是必要的,但就其持续时间和对被告的保障提出了疑问。意大利的立法,特别是《刑事诉讼法》第 407 条第 2 款第 a 项,规定了对更严重犯罪的羁押期限的自动增加。本判决重申了这种自动性,该判决宣布被告的上诉不可受理,并强调羁押期限的增加不需要法官采取任何具体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07 条第 2 款第 a 项规定的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03 条第 1 款第 b 项第 3-bis 号,阶段性期限增加六个月——自动性——存在——理由——后果。关于羁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03 条第 1 款第 b 项第 3-bis 号,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07 条第 2 款第 a 项规定的犯罪进行的审判,一审审判阶段期限最多增加六个月是自动的,因为这是立法者明确要求的,原因是特定类别犯罪的严重性,因此,为了其运作,不需要法官采取任何措施。
那不勒斯法院的判决属于一项法律背景,该法律旨在确保对最严重犯罪作出充分和及时的回应。这种自动化的实际影响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总之,第 15431 号(2023 年)判决书代表了对立法者认真处理最严重犯罪的意愿的重要确认,为羁押期限设定了自动性。然而,在保护社会的需求与尊重被告的基本权利之间找到平衡至关重要。司法判例将继续在界定这一复杂问题的范围方面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