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6 月 27 日,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作出的第 37886 号判决,就《刑法典》第 72 条规定的昼间监禁(isolamento diurno)提供了重要的反思。该判决部分撤销了那不勒斯重罪法院(Corte Assise di Napoli)的裁决并将其发回重审,阐明了这项处罚措施的法律性质以及在适用时,尤其是在竞合刑罚(pene concorrenti)的情况下,应遵循的标准。
根据最高法院的观点,昼间监禁具有明确的刑事处罚性质。这一点对于理解执行法官(giudice dell'esecuzione)如何确定其刑期至关重要。事实上,有必要适用《刑法典》第 133 条规定的标准,该标准涉及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和被判刑者的个人情况来评估刑罚。
《刑法典》第 72 条规定的昼间监禁——刑事处罚的性质——在竞合刑罚的统一裁决中确定其刑期——适用《刑法典》第 133 条规定的标准——必要性。《刑法典》第 72 条规定的昼间监禁具有法律性质的刑事处罚,因此,执行法官在统一竞合刑罚的裁决中确定其刑期时,必须考虑《刑法典》第 133 条规定的标准,并为此提供充分的理由。
在涉及竞合刑罚的情况下,法官不仅要考虑刑罚的总和,还要考虑处罚对被判刑者的影响。 《刑法典》第 133 条规定了一些必须遵循的关键标准:
这些标准必须得到平衡的评估,以确保法官的决定是合理和相称的。理由必须清晰详细,以便进行充分的司法审查。
第 37886 号判决在明确昼间监禁作为刑事处罚的法律清晰度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它强调了在适用《刑法典》第 133 条规定的标准时,尤其是在竞合刑罚的情况下,必须严格并提供充分理由。通过这项裁决,最高法院不仅确立了法律先例,还为反思刑事司法的角色以及对被判刑者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机会,同时始终关注公平和相称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