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莫上诉法院2023年9月28日第1671号判决,涉及医疗机构的责任以及患者遭受损害时的举证问题,是当前法律背景下的一项重要裁决。该法院支持了G.D.和G.G.两姐妹对一家医疗机构的上诉,承认该机构对她们母亲G.F.因不当医疗手术而死亡负有责任。
一审中,阿格里真托法院驳回了赔偿请求,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机构的责任。然而,上诉人对此判决提出了异议,强调了病历记录和治疗管理方面的不足,这些不足可能导致了患者的死亡。
法院裁定,尽管上诉人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但医疗机构有义务证明其已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预防医院感染。
法院在评估医疗机构的责任时指出,病历信息的不完整严重影响了对正确治疗过程的重建。专家强调,证据不足本身就可能构成机构疏忽的证据。
总之,巴勒莫上诉法院的判决是患者权利的重要肯定,强调了病历记录和正确治疗管理的关键作用。法院承认了非物质损害,即生存机会的丧失,估计为30%至40%,应赔偿给原告。该判决强调,对于医疗机构而言,确保临床管理的最大透明度和正确性至关重要,这不仅是为了保护其专业人员,更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