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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49940号判决的评论:勒索与情节平衡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判决书第 49940 号(2023 年):敲诈勒索与情节权衡的评论

2023 年 10 月 10 日作出、2023 年 12 月 15 日存档的第 49940 号判决书,就敲诈勒索罪的加重情节规定提供了重要澄清。在部分撤销克雷莫纳预审法官的裁决后,法院明确了如何解释《刑法典》第 629 条第 2 款对《刑法典》第 628 条最后一款的引用。正如法院所澄清的,此引用应理解为与《刑法典》第 628 条的现行第 3 款相关,而不是与涉及加重情节和减轻情节之间权衡的第 5 款相关。

敲诈勒索罪中的引用与加重情节

法院裁定,敲诈勒索罪的加重情节引用,由立法者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不应延伸至抢劫罪中关于情节权衡的特殊规定。在此意义上,判决书澄清,在法律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不利于被告”地将抢劫罪的规定延伸至敲诈勒索罪。这一解释对于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至关重要,避免混淆这两种犯罪构成。

对《刑法典》第 628 条最后一款所规定加重情节的引用——应理解为引用《刑法典》第 628 条的现行第 3 款——在情节权衡方面的后果。根据 2009 年 7 月 15 日第 94 号法律的修订,《刑法典》第 629 条第 2 款对《刑法典》第 628 条最后一款关于敲诈勒索罪适用加重情节的引用,应理解为与《刑法典》第 628 条的现行第 3 款相关,而不是与涉及加重情节和减轻情节之间权衡的第 5 款相关。(在判决理由中,法院还明确指出,在法律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认为《刑法典》第 628 条第 5 款中为抢劫罪规定的特殊情节权衡制度“不利于被告”地延伸至敲诈勒索罪,该制度将该条第 3、3-bis、3-ter 和 3-quater 号所列的加重情节排除在比较之外。)

判决对法律实践的影响

本判决对法律从业者具有多项实际意义,包括:

  • 明确区分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 需要根据敲诈勒索罪的具体法律规定考虑情节权衡。
  • 敦促相关人员及时了解可能影响敲诈勒索案件处理的立法和解释性变更。

结论

总之,第 49940 号(2023 年)判决书是理解规范敲诈勒索罪的法律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法院划清了不同犯罪构成之间的界限,澄清了法律引用及其对情节权衡的影响。这不仅有助于防止错误解释,还为更公平地适用正义提供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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