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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第 8627/2024 号:对 IPAB 法律性质的澄清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2024年第8627号判决:关于IPAB法律性质的澄清

巴勒莫上诉法院近期发布的第8627号裁定(2024年4月2日)揭示了关于公共援助和慈善机构(IPAB)分类的基本问题。根据2000年第328号授权法和2001年第207号法令的改革,这些机构经历了一个私有化过程,引发了对其法律性质是公共还是私人的疑问。因此,我们将探讨该判决的细节及其影响。

IPAB改革的法律背景

改革显著改变了IPAB的格局,规定那些不符合1990年2月16日部长级会议令(d.P.C.M.)要求的机构必须转变为个人服务公司(ASP)。相反,符合这些要求的机构可以采取私人法人实体的形式。这一区分至关重要,它决定了相关机构的运作方式和法律责任。

公共或私人实体性质——认定——1990年2月16日部长级会议令规定的标准——法官亦可适用——存在性——内容。根据2000年第328号授权法及随后2001年第207号法令进行的行业改革,不符合1990年2月16日部长级会议令规定要求的公共援助和慈善机构(IPAB)已被强制转变为个人服务公司(ASP),而符合上述要求的机构则成为私人法人实体;除了委托给区域行政当局认定外,法官也可以根据上述部长级会议令设定的标准,结合章程规定,来认定这些机构的公共或私人性质,并承认该实体的私有性质,特别是,如果其成立源于私人赠与行为,其结构旨在赋予捐助者社团的意愿以重要性,并且其履行职责的资金来源于私人融资渠道。

法律性质认定的标准

法院强调,IPAB的公共或私人性质的认定不仅是区域行政当局的职责,法官也可以进行认定。此项认定必须遵循特定标准,例如1990年部长级会议令中概述的标准。审查章程规定,评估该机构是否通过私人赠与行为成立,以及其资金是否来源于私人渠道,这一点至关重要。这种方法确保了对机构运营现实更准确、更符合实际的评估。

结论

2024年第8627号判决代表了对IPAB法律性质理解的重要一步。随着法规的演变和近期改革的实施,机构本身以及相关方必须了解与其分类相关的法律影响。这些方面的清晰化不仅有助于IPAB的管理,也保护了所提供服务受益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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