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 月 16 日作出、2023 年 4 月 21 日存档的第 17163 号判决,由最高法院作出,处理了意大利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总检察长提起上诉的合法性条件。在本文中,我们将分析该判决的要点,重点介绍其如何阐明发回一审法官的动态。
在本案中,总检察长对拉古萨法院关于因时效已过而宣告犯罪终止的判决提起了上诉。然而,最高法院裁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593-bis 条第 2 款,总检察长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不具备提起上诉的合法性。这是导致上诉被受理并因此发回案件的一个基本方面。
上诉法院总检察长的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593-bis 条不具备上诉条件——上诉被受理——后果——发回一审法官——必要性——理由——案情。在总检察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593-bis 条第 2 款提起上诉的情况下,该总检察长不具备对判决提起上诉的合法性,不属于直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所谓的“跳跃式上诉”)的情况,因为上诉是唯一“主观上”可行的补救措施,因此,如果最高法院撤销了判决,则应将案件发回给作出被上诉判决的法官,而不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569 条第 4 款的规定发回给负责上诉的法官。(案情涉及总检察长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该判决因时效已过而宣告犯罪终止)。
最高法院决定不按其他情况发回上诉法院,而是将问题发回一审法官,这是一个新颖的方面。这种方法强调了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和相关管辖权之间的明确区别。发回给作出被上诉判决的法官,是为了确保对实体问题进行充分审查的必要性。
这项判决可能会影响未来关于合法性和可能上诉的决定,为意大利的判例法提供了重要的先例。
第 17163/2023 号判决代表了意大利法律领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影响超出了具体案件。它阐明并加强了刑事诉讼不同阶段及其相关管辖权之间的区别,有助于提高法律确定性。其结论对所有法律从业者都至关重要,因为它们强调了遵循正当程序以确保公正审判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