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安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涉及船舶的技术和结构方面,更重要的是船员的行为和责任。在此背景下,意大利最高法院在其 2025 年第 24711 号判决(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存档)中,对公共文件虚假陈述罪进行了重要解释,阐明了船员的刑事责任范围。该判决涉及被告人 R. L.,由 Zunica 博士撰写,为航运业从业人员以及任何对刑法和公共信任感兴趣的人提供了重要的思考点。
意大利刑法严厉处罚侵犯公共信任的犯罪,其中“公职人员在公共文件中作虚假陈述”(刑法第 479 条)尤为突出。但具体来说,谁是公职人员?刑法第 357 条将公职人员定义为行使立法、司法或行政公共职能的人。后者又以公共行政部门意愿的表达或其以权威或认证权力行使为特征。
最高法院第 24711/2025 号判决评估了船员是否属于此类人员。最高法院指出,即使某些人员没有正式的“国家官员”身份,但如果他们被要求在立法者明确规定的监督活动中履行调查和认证职责,也可以承认其公职人员的资格。具体而言,法院强调,在航行安全这一敏感领域,船员起草有关船上巡逻服务的文件的行为,使他们扮演了公职人员的角色。这是因为他们的证明具有证据和认证价值,对于确保遵守海上安全法规至关重要。
最高法院审查的核心问题涉及船员虚假证明已进行巡逻服务的行为。船上巡逻服务不仅仅是形式;它们是预防火灾、识别故障或危险情况以及总体上维持船上安全的关键措施,正如《航海法》第 1231 条、1980 年第 313 号法律和 1991 年第 435 号总统令等特定法规所规定的。
因此,此类证明的虚假性不仅仅是行政违规,而是具有严重的刑事意义。第 24711/2025 号判决撤销了热那亚法院 2024 年 6 月 20 日的先前判决,承认了虚假陈述罪的构成。
船员在公共文件中作虚假陈述的行为,构成虚假陈述罪,因为他们起草了虚假的公共文件,而这些人应被认定为公职人员,因为他们在立法者明确规定的监督活动范围内,在航行安全这一具有特殊重要性的领域,被要求履行调查和认证职责。
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极其清晰。它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船员证明巡逻服务已正确执行的行为,是一种公共行为。因此,对其进行伪造,即构成虚假陈述罪。原因有两个:一方面,船员在严格的法规框架内履行调查和认证职责;另一方面,这些职责对于航行安全至关重要,而航行安全是首要的公共利益。因此,该判决重申,公职人员的资格并非总是取决于国家正式任命,而是取决于其行使的职能,这些职能因其性质和所处的环境而具有公共性,并具有官方和公共信任的特征。
最高法院的裁决强调了那些在安全方面扮演关键角色的人员的勤勉和证明的真实性。判决中引用的法规强调了一个复杂而细致的立法框架:
这些法律依据表明,虚假证明并非孤立行为,而是属于一个旨在确保海上最大安全的规范体系的一部分,该体系的违反,即使是通过虚假行为,也会损害程序的可靠性,并危及生命和财产。
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24711 号判决对所有船员以及更广泛地说,对在受监管领域履行监督和认证职能的任何人发出了明确的警告。虚假证明巡逻服务并非轻微的不当行为,而是真正的公共文件虚假陈述罪,并由此产生所有刑事后果。航行安全的重要性将个人责任提升到如此高的水平,以至于将他们的证明视为公共行为,其篡改将受到严厉处罚。因此,至关重要的是以最大的透明度和诚信进行操作,认识到船上的每一项行动和每一项认证都直接影响公共信任和所有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