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与讯问:最高法院在2025年第28187号判决中明确了辩论的界限

意大利的法律环境在不断发展,最高法院的判决是解释和适用法律的基本依据。最近的一项裁决,即2025年6月26日(于2025年7月31日存档)的第28187号判决,对于刑事诉讼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它阐明了关于人身强制措施和被调查人辩护权的一个基本方面。该判决由刑事第五庭作出,由M. G. R. A.博士担任庭长,B. M. T.博士担任报告员,处理了在检察官上诉被审查法院(Tribunale del Riesame)接受并适用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是否必须进行事先讯问的问题。

强制措施的背景与审查法院的作用

人身强制措施是在最终判决前,为保护社会或调查需要而临时采取的限制个人自由的措施。它们可以是强制性的(如羁押或居家监禁)或禁止性的。法律规定了严格的适用保障措施,包括被调查人接受讯问的权利。

当检察官对预审法官(GIP)在强制措施方面的决定不满意时,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典》(c.p.p.)第310条向审查法院(Tribunale del Riesame)提起上诉。最高法院审查的问题正是在此背景下出现的:如果审查法院接受了检察官的上诉并因此适用了一项强制措施,是否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典》第291条第1款之四的规定,在最初适用措施时一样,对被调查人进行事先讯问。

最高法院的立场:判决要旨与评析

在人身强制措施方面,当审查法院接受检察官的上诉并适用强制措施时,在《刑事诉讼法典》第291条第1款之四规定的情况下,不必事先对被调查人进行讯问,因为辩论权和辩护权已通过被调查人有机会出庭审理上诉并要求讯问而得到保障。

通过这一判决要旨,最高法院明确无误地澄清,在检察官向审查法院提起上诉并由审查法院适用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对于强制措施的初步适用所规定的被调查人事先讯问,并非强制性步骤。排除这一步骤的原因在于,被调查人的辩论权和辩护权并未受到任何侵犯,只是进行了重新安排。事实上,被调查人完全有权亲自出庭参加审理上诉的听证会,并在该听证会上要求讯问。这一可能性确保了辩论原则在不同于措施适用的诉讼阶段仍然得到遵守。

因此,法院在强制措施系统的效率和功能性需求与不可剥夺的辩护保障之间取得了平衡。这并非否定辩护权,而是对其进行调整,以适应措施被裁定的诉讼阶段。这一立场与之前的判决(如2025年第27444号或2019年第14958号,以及2020年第17274号的联合庭审)一致,巩固了将审查法院听证会视为在这些特定情况下行使辩护权的首选场所的解释。

对辩护的实际影响与法律依据

这项判决对律师和被调查人具有重要的实际影响。这意味着辩护策略必须侧重于充分利用在审查法院的听证会。正是在那里,被调查人可以由其辩护律师协助,行使其接受讯问的权利,并提出所有有利于其辩护或减轻所要求措施的证据。

关键的法律依据包括:

  • 《刑事诉讼法典》第310条:规定了针对强制措施裁定的上诉。
  • 《刑事诉讼法典》第291条第1款之四:规定了法官适用强制措施的事先讯问。
  • 《刑事诉讼法典》第292条第3款:涉及规定措施的裁定内容。

最高法院的判决确认了辩护权得到保障,但其行使方式适应了诉讼阶段的特殊性,强调了被调查人及其律师积极参与审查法院听证会的重要性。

结论

最高法院2025年第28187号判决是正确解释和适用人身强制措施相关法律规定的重要参考点。它重申了在司法行动的有效性需求与保障被调查人基本权利之间寻求平衡的原则。尽管在检察官向审查法院上诉的阶段排除了事先讯问,但通过被调查人有机会在听证会上被听取,辩护权和辩论权得到了充分保障。这项判决强调了周密和充分准备的辩护的重要性,这种辩护能够在刑事诉讼的每个阶段积极行动,以最好地维护其当事人的利益。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