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2024年7月2日作出、2024年10月28日公布的第39481号判决,就刑事诉讼中的送达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反思。具体而言,该判决聚焦于因未向被告送达起诉请求而产生的无效性问题,这是一个可能显著影响诉讼正当程序的关键方面。
法院审理的核心问题涉及对《刑事诉讼法》第419条规定的违反,该条规定了预审的传唤和送达方式。法院强调,未送达起诉请求不仅构成特殊无效,而且侵犯了通知的必要内容,从而导致中等程序无效的出现。
本案被告为L. P.M. Giordano Luigi,米兰上诉法院此前已驳回了其先前的请求,强调有必要保障每位被告被告知并积极参与诉讼的权利。该判决强调了遵守程序权利的重要性,以便被告能够充分进行辩护。
违反关于预审传唤通知及其送达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19条第1款和第4款)——特殊无效——存在——未向被告送达起诉请求——中等程序无效——存在——理由。未向被告送达起诉请求所产生的无效性,不同于违反关于预审传唤通知及其送达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19条第1款和第4款)所产生的特殊无效,它侵犯了通知的必要内容,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1款c项构成中等程序无效,因为它涉及被告的参与,其程序由《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
这项判决对意大利的判例法具有根本重要性,因为它阐明了未送达的后果,并加强了意大利宪法第111条和《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所保障的正当程序原则。该判决强调了程序透明度和正当性对于保障被告辩护权至关重要。
总之,法院重申,送达和程序的正当性对于刑事诉讼的有效性至关重要。该领域的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重大的法律后果,使该判决成为未来法律争议的参考灯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