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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36890号判决的评论:人身伤害罪与监禁刑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判决书第 36890 号(2024 年)评析:人身伤害罪与监禁刑

2024 年 6 月 13 日,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作出第 36890 号判决,处理了刑法领域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关于非加重人身伤害罪的刑罚处理。该判决是在不断变化的法律背景下作出的,其特点是近期立法修改影响了法官的管辖权和刑罚的执行方式。

法律背景与判决

最高法院重申,在执行阶段,根据“时间管辖权”(ratione temporis)合法判处的监禁刑不得转换为 2000 年第 274 号法令第 52 条规定的制裁措施之一。这一原则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替代性制裁并非纯粹的罚款性质,这与对新规定的表面解读可能暗示的相反。因此,判决强调,根据 2022 年 10 月 10 日第 150 号法令的修改,该罪名转移到和平法官(giudice di pace)的抽象管辖范围内,并不允许转换刑罚。

法律影响

非加重人身伤害罪 - 根据“时间管辖权”合法判处的监禁刑 - 在判决后,根据 2022 年 10 月 10 日第 150 号法令的修改,该罪名转移到和平法官的抽象管辖范围内 - 将监禁刑转换为 2000 年 8 月 28 日第 274 号法令第 52 条规定的制裁措施之一 - 是否可能 - 排除 - 原因。在执行阶段,根据“时间管辖权”合法判处的故意人身伤害罪的监禁刑,在判决后因 2022 年 10 月 10 日第 150 号法令的修改而转移到和平法官的抽象管辖范围内,不得转换为 2000 年 8 月 28 日第 274 号法令第 52 条规定的制裁措施之一,因为后者并非纯粹的罚款性质,因此不能适用《刑法典》第 2 条第 3 款。

这一判决要旨强调了最高法院如何侧重于确保刑罚的执行符合判决时的现行规定。换句话说,刑罚与现行法规的兼容性对于确保公正审判至关重要。该决定是意大利刑法体系改革和对轻罪刑罚管理更广泛辩论的一部分。

结论

第 36890 号(2024 年)判决是澄清非加重人身伤害罪刑罚规定方面的重要一步。它为思考刑法如何演变以及在执行刑罚时遵守法规规定的重要性提供了思考的素材。法律从业者必须理解这些动态,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对所有人的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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