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第五庭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作出的最新判决 n. 36040,代表了对欺诈性破产主题以及复杂商业环境中管理人员责任进行反思的重要时刻。在本案中,上诉人 A.A. 和 B.B. 被认定犯有欺诈性破产罪,涉及 PAZZA IDEA Srl 和 MINI PA Srl 公司的破产,这引发了关于资源管理和集团内部交易的基本问题。
法院确认了初审法官的裁决,强调了归咎于上诉人,特别是 B.B. 的行为构成了明显的挪用意图。被指控的交易包括将巨额款项转移给集团内的其他实体,而债务公司并未获得充分的补偿性利益。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判例法规定,要排除交易的挪用性质,必须证明资源转移给集团带来了最终的净收益。法院认为,仅考虑经营亏损是不够的,关键在于查明被动盈余是否源于债权人已知的挪用行为。
在本案中,法院强调了 B.B. 在 PAZZA IDEA 集团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指出他的决定导致了不谨慎和明显鲁莽的选择,损害了债权人。辩方试图将这些交易辩解为拯救集团所必需的,但法院重申,这些辩解不足以排除破产法第 216 条和第 223 条规定的意图。
第 36040/2024 号判决提醒公司管理人员,集团内部交易的管理必须以最大的谨慎和透明度进行。判例法继续为管理人员的责任勾勒出严格的框架,强调保护债权人和确保公司资产完整性的重要性。企业家的选择必须始终以维护所有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导向,这一点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