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发布的第 16136 号最新裁决,尤其是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损害提出的赔偿请求方面,引起了广泛关注。法院援引了外国国家享有民事管辖豁免的原则,裁定意大利法院不具备管辖权。
法院审理的核心问题是,是否有可能针对外国国家实体就其被认为具有损害性的行为提起赔偿诉讼。特别是,法院裁定,鉴于外国国家享有民事管辖豁免,针对中国就疫情传播提出的赔偿请求是不可受理的,该豁免被视为一项习惯国际法。
新冠肺炎疫情 -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赔偿请求 - 意大利管辖权 - 排除 - 依据 - 外国国家享有民事管辖豁免 - 可适用性 - "公权力行为"(iure imperii) - 限制。意大利法院对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造成的损害提出的赔偿请求不享有管辖权,因为外国国家享有民事管辖豁免,该豁免可作为一项习惯国际法适用于所有"公权力行为",即主权国家政治权力行使的表现,但侵犯个人不可剥夺权利以及构成战争罪或反人类罪的行为除外。
法院重申,外国国家的豁免适用于所有"公权力行为"(iure imperii),即在其行使主权过程中实施的行为。这一原则对于确保尊重国际关系和每个国家主权不受干涉至关重要。然而,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侵犯个人不可剥夺权利或构成战争罪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导致意大利管辖权的介入。
总之,第 16136/2024 号判决书为意大利法院在处理涉及外国国家管辖权的问题上提供了重要的澄清。它强调了国际法与公民寻求正义的需求之间的微妙平衡。未来此类判决将如何影响针对外国国家采取法律行动的尝试,以及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全球性事件造成的损害责任方面将出现何种发展,仍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