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作出的第 25343 号判决,就有关具有文化价值财产的境外转移的法规引发了热烈讨论。特别是,法院重申了在构成《刑法典》第 518-undecies 条所规定的犯罪之前,必须核实文化财产的“特殊重要性”。这项裁决为保护意大利文化遗产以及在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艺术品的出口方式提供了反思的契机。
非法转移具有文化价值财产的犯罪由 2004 年 1 月 22 日第 42 号立法令规定,目前载于《刑法典》第 518-undecies 条。本判决属于一项已进行重大修改的法规框架,特别是 2017 年 8 月 4 日第 124 号法律,该法律引入了在出口前评估财产文化重要性的必要性。
具有文化、历史或艺术价值物品的非法境外转移——非在世作者的作品,创作时间已超过七十年,价值低于 13,500 欧元——第 42/2004 号法令第 174 条(现为《刑法典》第 518-undecies 条)所规定的犯罪——存在性——条件——案情。关于文化财产的出口,根据 2017 年 8 月 4 日第 124 号法律的修订,非在世作者创作的、创作时间已超过七十年、价值低于 13,500 欧元的艺术品,如果被主管负责管理限制的行政部门宣布为“具有特殊重要性”,则构成第 42/2004 号法令第 174 条(现为《刑法典》第 518-undecies 条)所规定的犯罪。(案情涉及法院撤销了对一件十七世纪木制十字架的归还裁定,理由是为抽象构成犯罪,必须核实该财产的文化重要性的“特殊重要性”。)
最高法院的裁决凸显了保护文化遗产的一些基本方面。首先,它强调了主管行政部门对财产文化重要性进行深入评估的重要性。其次,它澄清了仅凭一件作品价值低于 13,500 欧元并不足以排除非法转移的犯罪。因此,“特殊重要性”的认定成为一个关键标准。
总之,第 25343/2023 号判决代表了保护意大利文化遗产方面的重要一步。它明确指出,所有文化财产的转移都必须经过仔细评估和证明,特别是对于非在世作者的作品。行业参与者和收藏家必须注意这些法规,以避免法律后果,并为保护我们的文化遗产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