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1 月 10 日的最新判决书第 50320 号,为刑事案件中的强制措施上诉提供了重要的见解。由 A. C. 主持的法院,就预审法官在理由说明方面的充分性,特别是关于“periculum in mora”(诉讼时效风险)方面,确立了重要的原则。该概念指的是特定行为或情况可能造成的迫在眉睫的损害风险,并证明采取强制措施的合理性。
预审法官驳回了一项解除扣押的请求,但该裁定随后被上诉。然而,法院确认了审查法院宣布强制措施上诉无效的合法性。核心问题是,理由说明缺陷,即对“periculum in mora”的充分理由说明不足,是否可以首次在上诉中提出。
预审法官驳回解除扣押请求的裁定,未说明“periculum in mora”的理由——在预审法官面前未提出理由说明缺陷——在强制措施上诉中提出该问题——审查法院宣布上诉无效——合法性——理由。关于强制措施的上诉,审查法院宣布强制措施上诉无效是合法的,该上诉针对预审法官驳回解除扣押请求的裁定,其中声称“periculum in mora”缺乏理由说明,但前提是未事先向“初审”法官提出相关异议。因为理由说明的缺陷使原始裁定无效,如果未及时通过解除扣押请求提出,则不能首次在强制措施上诉中提出。
判决书强调了预审法官裁定中理由说明的重要性。根据《刑事诉讼新法典》,决定必须有理由说明,特别是当涉及对相关方权利产生深远影响的强制措施时。宪法法院已确认,缺乏理由说明可能导致裁定相对无效。
总之,第 50320/2023 号判决书是关于强制措施上诉的法律辩论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重申了法官必须提供清晰准确的理由说明“periculum in mora”的义务,并强调了理由说明不足的后果。法律从业者必须注意这些方面,以确保程序保障始终得到遵守,并在诉讼的每个阶段保护相关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