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作出、2024年4月23日存档的最新判决书第16979号,处理了一个非常及时且重要的问题,即不当得利公共款项的收取,特别是关于意大利政府为受新冠疫情损害的个人提供的经济援助补贴。最高法院在此特定背景下排除了与欧盟财政利益相关的加重情节,从而提供了重要的法律解释。
判决书的核心问题涉及《刑法典》第316-ter条的应用,该条规定了不当得利公共款项的犯罪。特别是,法院明确指出,对于为支持疫情受害者而提供的补贴,不能适用损害欧盟财政利益的加重情节。这一处理方式基于欧盟指令第2017/1371号,该指令要求对“欧盟财政利益”的概念进行限制性解释。
不当得利公共款项——损害欧盟财政利益的加重情节——意大利政府为受“新冠19”疫情损害的个人提供的经济补贴——适用——排除——理由。关于不当得利公共款项,根据《刑法典》第316-ter条第一款最后一段,在不当得利意大利政府根据所谓的“支持法令”(2021年3月22日第41号法令)和所谓的“支持二号法令”(2021年5月25日第73号法令)为受“新冠19”疫情损害的个人提供的经济援助补贴的情况下,不能适用损害欧盟利益的加重情节。(在论证中,法院明确指出,欧盟指令第2017/1371号中关于“欧盟财政利益”的概念属于严格解释范畴,不延伸至成员国财产,即使该财产对欧盟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法院在其决定中解释说,所讨论的补贴并不影响欧盟的财政范围,而是国家为应对前所未有的健康危机而采取的支持措施。因此,成员国财产被视为欧盟财政利益组成部分的观点被排除。
总而言之,2024年第16979号判决书代表了在界定不当得利公共款项犯罪界限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强调了在相关领域对欧洲法规进行严格解释的必要性。此案提供了一个清晰的例子,说明了司法判例如何影响法律实践,尤其是在支持措施对经济复苏至关重要的时期。因此,法律从业者必须密切关注该领域的法规和司法判例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