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5日第22007号判决书为理解劳动和养老金领域的所谓“Fornero程序”的动态提供了重要见解。特别是,它侧重于被告被宣布缺席后,反对期限三十天的起算问题。这一点对于确保辩护权与司法裁决的稳定性之间的平衡至关重要。
Fornero程序,由2012年第92号法律规定,是一种旨在确保劳动争议快速解决的简化程序。在本案中,佛罗伦萨上诉法院确认了一项基本原则: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反对期限从原告发出的完整命令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
Fornero程序 - 被告缺席 - 根据2012年第92号法律第1条第51款,适用当时法律的反对期限三十天 - 起算 - 依据。在所谓的“Fornero程序”中,如果被起诉的被告被宣布缺席,则提出反对的期限三十天从原告根据2012年第92号法律第1条第49款发出的完整命令送达之日起计算,因为根据当时法律适用的该法第1条第51款,必须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3条第2款的原则进行系统解释,以平衡被告的辩护权与已合法启动并正式建立对抗程序的当事方所获得的裁决的稳定性。
法院强调,2012年第92号法律第1条第51款必须进行系统性解释。这意味着,在承认被告辩护权的同时,也必须确保启动对抗程序的当事方所获得的裁决的稳定性。民事诉讼法第643条第2款强调了平衡这两种需求的重要性。
总之,法院裁定:
2024年第22007号判决书代表了对Fornero程序中期限起算方式的重要澄清,强调了辩护权与法律稳定性之间平衡的重要性。对于法律专业人士和公民来说,理解这些动态对于有效保护自身权利至关重要。判例法不断发展,每一项判决都提供了新的反思和实际应用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