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6 月 16 日作出、2023 年 8 月 2 日存档的最新判决书第 33988 号,在意大利法律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尤其是在涉及财产性预防措施方面。由 A. C. 主持、A. C. 担任报告员的法院,处理了在已撤销的措施所涉财产上重新发出预防性扣押令时,'禁止双重审判'(ne bis in idem)原则的适用问题。
本案涉及被告人 R. F.,其此前的一项预防性扣押令已被撤销。然而,法院裁定,在撤销令的理由尚未公布的情况下,重新对同一财产发出预防性扣押令不存在任何障碍。这一澄清至关重要,因为它明确区分了预防性措施阶段和实体审判阶段,并强调预防性措施的审判不受与实体审判相同的终局性规则的约束。
'禁止双重审判'原则 - 预防性扣押令的撤销 - 理由尚未存档 - 对同一财产重新发出预防性扣押令 - 可否接受 - 原因。在财产性预防措施方面,'禁止双重审判'原则并不妨碍在因上诉而被撤销的预防性扣押令所涉同一财产上,重新发出预防性扣押令,前提是撤销令的理由尚未存档。(在理由陈述中,法院明确指出,只要撤销实施扣押令的裁定的论据尚不可知,就不存在因所谓的“预防性判决”而产生的障碍)。
'禁止双重审判'原则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禁止对同一事实进行两次审判。然而,该判决澄清,该原则不适用于预防性措施的背景,因为其目的是确保刑事诉讼的有效性,而不是惩罚个人。因此,在撤销令的理由公开之前,可以对同一财产再次采取预防性措施是合理的。
这项判决对预防性措施的管理带来了多项实际影响:
总之,第 33988/2023 号判决书对'禁止双重审判'原则在预防性措施方面的适用提供了重要解释,有助于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同时不损害被告人的权利。
法院的这项裁决是理解意大利法律体系中预防性措施动态的一个重要步骤。它强调了在刑事司法的有效性与个人权利的保护之间取得平衡的必要性,并强调了预防性措施作为维护公共秩序和防止进一步犯罪的关键工具的作用。因此,该判决促使人们反思当代刑法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并为该领域的进一步司法发展开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