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 2023 年第 15718 号判决书代表了对诉讼期限问题,特别是关于向法院书记处提交辩护状的期限,的一次重要反思。通过这项裁决,最高法院阐明了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些基本方面,明确了《刑事诉讼法》第 127 条第 2 款规定的期限的计算方法。
最高法院审查了一起案件,其中检察官在原定审理羁押上诉的听证会前仅五天向法院书记处提交了辩护状及相关附件。核心问题在于听证会前五天的期限计算,以及在计算中是否应包含听证会当天和提交辩护状的当天。最高法院裁定,在计算中,“起始日”(dies a quo)和“结束日”(dies ad quem)都必须排除,这导致了对审查法院的命令的撤销并发回重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27 条第 2 款规定,在听证会前五天向法院书记处提交辩护状的期限计算——排除“起始日”和“结束日”——案情。关于诉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27 条第 2 款规定,在听证会前五天向法院书记处提交辩护状的期限计算,必须排除“起始日”和“结束日”。(案情:最高法院撤销了审查法院的命令并发回重审,因为该命令基于检察官在原定审理羁押上诉的听证会前四天向法院书记处提交的辩护状及相关附件。)
这项判决对诉讼期限的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它强调了正确解释规范期限的规定的重要性,有助于确保公正和公平的诉讼。判决的主要法律影响可总结如下:
2023 年第 15718 号判决书代表了在理解和适用诉讼期限规定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正确解释《刑事诉讼法》第 127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性至关重要。法律从业者必须特别关注这些方面,不仅是为了避免法律问题,也是为了确保所有相关方的公正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