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25 年 1 月 28 日(存档日期 3 月 4 日)第 8927 号裁决,最高法院刑事第六庭再次审议了那些尽管宣布因时效已过而终止犯罪,但却包含定罪判断的结案裁定。遵循宪法法院第 41/2024 号判决的精神,最高法院法官将此类裁定定义为“异常”,因此在无法进行《刑事诉讼法》第 115-bis 条规定的反对时,可立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这对所有刑法从业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结案裁定由《刑事诉讼法》第 408 条及以下条款规定,通常假定没有理由提起刑事诉讼。另一方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29 条,当事实因时间流逝而无法追究时,法官会宣布时效已过。在 Cartabia 改革(第 150/2022 号法令)之后,引入了《刑事诉讼法》第 115-bis 条,允许在 15 天内反对“定罪式”的结案裁定。但是,对于改革前的案件或无法提出反对的案件会怎样处理呢?
宪法法院在上述第 41/2024 号裁决中,宣布了那些暗示被告责任的结案裁定在违宪,因为它们侵犯了《宪法》第 27 条和第 111 条。因此,需要一种特殊的补救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568 条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撤销了莱切地方法官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的命令,该命令在宣布因时效已过而终止犯罪后,将具体的犯罪行为归咎于 S. P. M. E. A.。关键点如下:
根据 2024 年第 41 号宪法法院判决,因时效已过而终止犯罪的结案裁定,其中包含关于犯罪存在和被告有罪的陈述,是异常的,因此,在“时间原因”上无法通过《刑事诉讼法》第 115-bis 条规定的补救措施提出质疑的情况下,可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该判决突出了两个方面。首先,异常是基于对无罪推定原则的侵犯:结案裁定不能“伪装成”定罪判决。其次,最高法院确定了一种有效的补救措施,以保护被告的荣誉,防止其得不到保护:立即上诉。
该裁决具有重要的操作影响:
通过第 8927/2025 号判决,最高法院采纳并加强了宪法法院的警告:一个“公正的审判”逻辑要求时效仍然是一个中立的制度,不包含对有罪的评估。每当结案裁定超出此限制时,它就变得异常,因此可立即受到审查。辩护律师和检察官被要求改变步伐:在所使用的语言上要格外注意,并在必要时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以恢复刑罚权与宪法保障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