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刑事判决第 6 庭第 27723 号(2018 年 6 月 15 日)对敲诈勒索和伪造公共文件罪进行了重要反思,强调了涉及不法行为的公职人员的责任。该判决基于一个案件,其中两名财政警察(Guardia di Finanza)的少校滥用职权,通过威胁进行税务检查和提交虚假举报,迫使一名企业家支付债务。
威尼斯上诉法院最初根据意大利刑法典第 319 条之四判处被告敲诈勒索罪,认为公职人员的行为构成了滥用职权。然而,上诉人对此定性提出异议,主张其行为应被归类为通过欺诈手段诱使他人犯错,并援引了意大利刑法典第 640 条。
法院确认了敲诈勒索罪的存在,强调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明显影响了企业家的自主决定权。
特别是,法院明确指出,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公职人员利用其职位,通过暗示拒绝将导致不利后果,来诱使私人提供不当利益。
法院的判决基于对证据的深入分析,包括证词和环境监听记录。法官强调,企业家曾接到少校 D. 的联系,D. 少校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威胁进行税务检查。这种行为,加上出示虚假文件,构成了明显的滥用职权,因此判处敲诈勒索罪是合理的。
此外,法院排除了敲诈勒索未遂的可能性,因为企业家实际上承诺付款,这证明了诱导行为的有效性。
2018 年第 27723 号判决强调了保护私人免受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的自主决定权的重要性。法院明确指出,滥用职权和使用虚假文件是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要素。这项判决重申了行使公共职能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确保一个公正公平的法律体系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