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作出、2023年5月16日存档的最新判决第20834号,引发了关于简易审判中行为评估的重要疑问。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决对行为无效和可使用性问题进行了重要处理,确立了值得仔细分析的基本原则。
本案涉及被告O. P.M.,重点关注程序中提交证据的有效性问题。特别是,法院必须审查具有绝对无效或病态不可使用缺陷的行为是否可以被评估。
判决的一个关键方面是其确立的原则:
受绝对无效或病态不可使用缺陷影响的行为——评估——排除——理由——具体情况。在简易审判方面,受绝对无效和病态不可使用缺陷影响的行为不能被评估,因为没有规定豁免此类缺陷的依职权审查和不可治愈性。(具体情况是,法院认为,由司法警察以知情人的身份讯问的证人的证词,“erga omnes”不可使用,而该证人本应从一开始就以嫌疑人的身份被讯问)。
这一表述强调了不能将存在绝对无效缺陷的行为视为有效,并指出此类缺陷必须由法官依职权审查。事实上,法院排除了治愈此类缺陷的可能性,因为它们不仅损害了单个行为,而且损害了整个程序。
这项判决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这项裁决属于更广泛的法律背景,援引了《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例如分别处理行为无效和证据不可使用性的第63条、第179条和第191条。
总之,2023年第20834号判决代表了意大利关于简易审判的判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重申了尊重被告权利和确保刑事诉讼完整性的必要性。审查无效缺陷必须是一个核心原则,不仅是为了确保法律体系的可靠性,也是为了保护参与诉讼的个人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