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2024年7月4日第26263号判决)的最新判决重新引发了关于家庭虐待罪构成要件的辩论,特别是关于犯罪者与受害者之间必须存在的同居关系。该判决撤销了威尼斯上诉法院的判决,并侧重于证明同居关系对于根据《刑法典》第572条构成犯罪的重要性。
在本案中,A.A.因虐待同居伴侣而被判刑,但其上诉质疑了同居关系的实际存在。上诉法院认为,共同的父母身份足以构成犯罪,而未充分深入探讨同居问题。然而,最高法院指出,缺乏共同生活计划和两人之间的地理距离是查明犯罪事实的相关因素。
法院强调,“同居”的概念预设了一种稳定且持久的情感关系,而非仅限于偶发的接触。
该判决在法律和社会层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确立家庭虐待罪构成要件需要实际同居的原则,对于防止对刑法的滥用至关重要。正如最高法院所强调的,司法判例必须遵循限制性标准,避免过于宽泛的解释,以免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冲突。
总之,最高法院的判决是朝着更清晰地界定家庭虐待罪构成要件迈出的重要一步。确立犯罪者与受害者之间实际同居的必要性,是确保公正和相称司法的关键要素。司法判例必须继续发展,以充分应对现代家庭关系的复杂性,同时保护虐待受害者和被告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