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2023年10月11日第48838号判决,处理了刑法领域一个高度现实的问题:通过加密通信平台(如Sky ECC)的即时消息获取证据。在一个不断发展的法律环境中,这项裁决为关于监听法规适用性提供了重要的思考点和规范性澄清。
由P. D. S.担任主席、F. D. A.担任报告员的最高法院驳回了关于证据的申诉,裁定通过Sky ECC交换的、依据欧洲调查令获取的即时消息,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66条和第266-bis条规定的监听范畴。这一点在请求时通信流尚未激活的情况下尤为重要。
在“Sky ECC”平台上进行的“聊天”即时消息——通过欧洲调查令获取——监听规定——适用性——排除——条件。在证据手段方面,通过“Sky ECC”系统交换并由外国当局通过欧洲调查令获取并解密的消息,不适用《刑事诉讼法》第266条和第266-bis条规定的监听范畴,前提是请求时通信流尚未激活。
这项判决代表了在界定隐私与调查需求之间的界限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最高法院明确指出,解密消息的获取不能等同于监听,前提是没有实时干扰通信。这意味着,当局可以合法地访问已存在但不再使用的证据,而不会侵犯个人隐私权。
2023年第48838号判决强调了当前法律格局中的一个关键方面:在保护隐私与满足调查需求之间取得平衡的必要性。随着加密即时消息平台使用量的增加,法规的适应至关重要,以确保隐私权和司法的有效性。此案可作为未来处理类似证据获取案件的重要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