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9 月 26 日作出、2023 年 12 月 4 日存档的第 48119 号判决,代表了那不勒斯法院在处理因各种原因丢失的诉讼文件重构问题上的重要干预。该判决明确了法官为确保诉讼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而可以采取的操作方式,克服了有时会阻碍司法行政的程序性限制。
本案的主角是被告 D. G.,该案促使法院审查了文件重构问题,特别是那些已被纳入诉讼卷宗后又丢失的“下落不明”通知书。法院指出,重构活动可以涉及卷宗中已有的任何文件,这表明法官在决定重构方式上具有一定的自由度。
对已纳入诉讼卷宗后又丢失的文件进行重构——方式——程序性限制——不存在——原因。诉讼文件重构活动可以涉及诉讼卷宗中已有的所有文件(在本案中为“下落不明”通知书),法官可以自由采用最能保证缺失文件正确重构的程序形式,即使无需遵守事先的辩论程序,因为诉讼法典并未规定任何程序性限制,也未对形成活动的任何瑕疵规定任何制裁。
该判决对意大利程序法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总之,那不勒斯法院 2023 年第 48119 号判决代表了迈向更高效、受形式主义束缚更少的司法的重要一步。法官在以灵活和非正式方式重构诉讼文件方面所获得的自由,可能有助于确保即使在原始文件丢失的情况下,也能始终追求程序真相。这种方法虽然可能引发对辩论权保障的疑问,但强调了法律体系适应实际司法需求的能力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