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24年4月18日发布的第10571号最新裁决,对公共部门的固定期限合同进行了重要反思。特别是,该判决明确指出,在合同制公共就业中,固定期限合同的连续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的期限,否则将被视为滥用。这一原则对于保护劳动者权利和确保公共就业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
本案涉及 R. (S. A.) 和 M. (V. S.) 之间关于固定期限合同合法性的争议。的里雅斯特上诉法院在其2018年12月6日的裁决中已认定,合同的连续累积超过法定限度将被视为滥用,无论雇佣是否通过独立的公共招聘考试进行。
一般而言。在合同制公共就业中,若固定期限合同连续累积,则适用总计三十六个月的期限限制,超过此期限的连续累积将被视为滥用,即使每次定期雇佣都是通过独立的公共招聘考试进行的,也无关紧要。
这一要旨清晰地表明了立法者限制使用定期合同的意图,以防止它们成为常态而非例外。参考的法规是2001年第368号立法法令,其第5条第4款规定了三十六个月的期限。这项规定既是对公共行政部门的威慑,也是对劳动者的保障,避免了长期的不稳定状况。
本判决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涉及公共行政部门和劳动者。主要后果包括:
在欧洲背景下,遵守这些限制符合旨在确保公平工作条件和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欧盟指令。因此,2024年第10571号判决是更广泛的劳动保护框架的一部分,不仅在国家层面,也在欧洲层面。
2024年第10571号判决是公共部门固定期限合同监管方面的重要一步。它确认了遵守三十六个月期限的必要性,促进了劳动者更大的稳定性以及行政部门更负责任的管理。法律专业人士和从业人员必须继续关注这些法规的演变,以确保在公共部门环境中正确适用和保护劳动者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