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24年4月15日发布的第10139号令,对新冠疫情紧急状态下民事诉讼时效中止问题提供了重要解释。该裁决对于理解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处理诉讼时效以及保障被告的辩护权至关重要。
2020年第18号法令第83条第2款规定,因流行病紧急状态而中止诉讼时效。然而,最高法院明确指出,当一个回溯性的诉讼时效即使仅部分地落入中止期内,该时效也必须从中止期结束后至下一次庭审之日完整计算。
一般而言。关于因新冠疫情紧急状态而根据2020年第18号法令第83条第2款规定中止民事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一个回溯性的诉讼时效(在本案中,即被告通过传票提起诉讼的出庭时效)即使仅极小部分落入疫情中止期内,该时效也必须从中止期结束后至下一次庭审之日完整计算,为此,需要发出延期庭审的司法裁定,而不是续期送达的命令,因此,如果发出续期送达的命令,则该命令无效,因为它并非旨在补正不存在的诉讼传唤无效性,而是为了确保被告充分的辩护时效。
这一判决要点强调了保障辩护权的重要性。事实上,延期庭审的裁定对于确保被告能够充分行使其辩护权,而不因时效中止而受到不利影响至关重要。因此,发出续期送达的命令将导致该裁定无效,因为它无法补正被告权利保护不足的情况。
总之,2024年第10139号令是保障紧急状态下诉讼权利的重要一步。它强调了司法如何需要在司法系统的运作需求与基本的辩护权之间取得平衡,确保诉讼时效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对于法律专业人士而言,在紧急卫生时期及之后期间,牢记这些指导意见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