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24年4月3日发布的第8768号最新裁定,就民事案件中关于自认和质疑的原则提供了重要的反思。核心问题涉及代理人的能力以及对自认者陈述进行明确质疑的必要性,特别是当后者与附加陈述相结合时。
在C.(Agostinelli Francesco)与P.(Pulidori Stefano)之间的争议中,法院处理了自认者陈述的有效性及其证据价值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2734条,自认者在自认中作出的附加陈述,除非得到对方明确质疑,否则不能被视为有效。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它允许法官自由评估这些陈述。
代理人能力 质疑的负担 - 具体性 - 旨在重申接受初始诉讼请求的结论 - 排除。根据《民法典》第2734条,在自认者在自认中作出附加陈述的情况下,对方的质疑——阻止自认者陈述在其完整性上构成充分证据,并允许法官自由评估——必须以明确的方式表达,不能通过在明确结论阶段提出的、与上述附加陈述不兼容的、仅仅要求接受实体诉讼请求的方式来隐含地得出。
该裁定中的判决要旨表述清晰,强调了质疑的具体性。本质上,如果一方希望质疑自认者陈述的有效性,必须以清晰直接的方式进行,否则法官可以自由地将这些陈述视为有效。这一原则对于确保公正审判和保护双方权利至关重要,避免仅仅要求接受诉讼请求被解释为一种质疑。
总之,2024年第8768号裁定是意大利关于自认和质疑负担的判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明确指出,仅仅要求接受诉讼请求不足以质疑自认者所作的陈述,而是需要采取明确且明确界定的行动。这一原则不仅巩固了辩护权,也巩固了法律确定性,而这两者是任何法律环境的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