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法律领域,随着人员和商品的流动性日益增强,向欧盟成员国境内的个人送达司法文书是一项复杂的挑战。此类送达的正确执行对于保障当事人的辩护权和程序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在此背景下,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发布的第 17123 号裁定(涉及 P. F. 与 G. B. 之间针对佛罗伦萨上诉法院 2023 年 2 月 6 日判决的上诉)提供了一项重要澄清,重申了带有收据通知的挂号信作为跨境送达工具的适用性。
当公民或公司需要向居住、居留或住所不在意大利,而在另一个欧盟成员国的个人送达司法文书时,会引发各种实际和法律问题。各国的法律差异可能会阻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延迟司法进程,甚至损害接收方的辩护权。为了克服这些困难,欧盟已采取了旨在简化和协调程序并同时保障法律确定性的规范工具。
最高法院裁决的核心在于适用 2007 年(欧)第 1393 号条例第 14 条,该条例涉及民商事案件中成员国之间的司法和非司法文书的送达和通知。该条例旨在确保文书传输的及时性和安全性,并提供了多种送达方式。欧洲联盟法院在其 2017 年 3 月 2 日的判决中,对该条款进行了权威解释,明确无误地阐明了带有收据通知的挂号信的有效性。最高法院在第 17123/2025 号裁定中完全遵循了这一解释。
根据 2007 年(欧)第 1393 号条例第 14 条,并根据欧洲联盟法院 2017 年 3 月 2 日判决的解释,带有收据通知的挂号信是一种替代常规方式的形式,适用于向居住在欧盟其他成员国的个人送达司法文书,它向寄件人保证了诉讼文书传输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并向收件人充分保障了其辩护权。
这一判例至关重要。它规定,仅仅寄送带有收据通知的挂号信不仅仅是一种惯例,而是一种真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