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刑事诉讼制度由基本保障构成,旨在确保犯罪的惩治与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之间的平衡。在这些保障中,人身强制措施占有重要地位,其目的是防止犯罪再次发生、证据被污染或嫌疑人逃跑,但这些措施深刻影响人身自由。在此背景下,保证性讯问是辩护权不可或缺的壁垒。最高法院刑事第五庭在 2025 年 7 月 23 日的判决书第 28457 号(2025 年 8 月 4 日存档)中,由 L. Pistorelli 博士主持,E. M. Morosini 博士撰写,对逮捕羁押期间讯问的遗漏后果提供了关键澄清,即使存在不可抗力。
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涉及嫌疑人 H. Yesildag,案情是逮捕羁押期间的嫌疑人讯问因不可抗力(未能找到翻译)而未能进行。巴勒莫自由法院此前已批准逮捕并适用了一项强制措施。然而,最高法院撤销了该决定,强调了一个基本重要原则:即使不阻止逮捕的批准和强制措施的适用,因不可抗力而遗漏讯问,也必须在之后进行保证性讯问。未能遵守此义务将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02 条的规定,强制令立即失效。
此判决加强了这样一个原则:辩护权的保护不能受到侵犯,即使面对操作上的困难。嫌疑人被法官听取、陈述其对事实的解释并反驳对其不利的证据的权利,是公正审判的基石。
关于人身强制措施,逮捕羁押期间因不可抗力而遗漏嫌疑人讯问,即使不阻止逮捕的批准和强制措施的适用,也必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94 条的规定在之后进行保证性讯问,否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02 条的规定,原始命令立即失效。(涉及逮捕羁押听证会未能找到翻译的案例)。
上述判决的要点清晰易懂且影响深远。它强调了法院区分逮捕批准的有效性与强制措施的有效性。如果不可抗力(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3 条的规定,缺乏翻译)可以证明在批准逮捕时遗漏讯问是合理的,那么它绝不能免除法官在《刑事诉讼法》第 294 条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保证性讯问的义务。其原因很深刻:保证性讯问并非仅仅是形式,而是嫌疑人可以充分行使其辩护权的关键时刻,提供其对事实的解释,并有助于核实限制措施的合法性和持续性。没有这一环节,措施将失去其合法基础,变得无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94 条规定的保证性讯问,是保护嫌疑人权利的最重要时刻之一。在此阶段,司法机关在适用强制措施后,必须听取被采取措施的人。此次讯问的目的多方面且不可或缺:
本判决有力地重申,即使是“不可抗力”也不能侵犯进行此次讯问的权利。即使最初是合理的遗漏,也不能无限期延长,否则将导致措施的无效和失效。这要求法律从业者更加注意,以确保始终提供进行此项程序的条件,包括在必要时提供翻译。
最高法院的判决对刑事诉讼的所有参与者都产生了重要的实际影响。对于检察官和法官而言,这是一个警示,即使在逮捕批准程序复杂或不完整的情况下,也要一丝不苟地监督在法定期限内有效进行保证性讯问。对于辩护律师而言,该判决为保护其客户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即使逮捕已获批准,遗漏保证性讯问也可以并且必须被提出,以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02 条的规定立即撤销强制措施。这一原则转化为对嫌疑人更大的保护,即使面对程序上的意外,其被听取的权利也不能被牺牲。
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28457 号判决书属于旨在加强强制措施体系中辩护保障的判例。最高法院重申了保证性讯问作为行使辩护权不可或缺的工具的核心地位,即使在存在导致逮捕批准期间讯问被阻止的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也划定了一条明确的界限:人身自由只能在完全遵守程序和基本权利的情况下受到限制。此判决不仅提供了明确的解释,而且强调了在程序规范中进行细致和保障性适用的重要性,以保护每一位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