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民的行政拘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法律问题。2025年5月8日,最高法院(法官 G. Rocchi,法官 E. Toscani)的第17508号判决,明确了“二次拘留”的最长期限。二次拘留是指在遣返中心(CPR)已被拘留的国际保护申请人。该判决是在2024年第145号法令(已转化为2024年第187号法律)更新的法律框架下作出的,它界定了强制措施的时间限制。
最高法院协调了2015年第142号法令(国际保护申请人接待)与1998年第286号法令(为驱逐/拒绝入境而拘留)。“二次拘留”发生在已在遣返中心等待驱逐的个人提出国际保护申请时。问题在于这种具有特定目的的新拘留的期限。
最高法院提供了一项法律指示,规定了时间限制:
在2024年10月11日第145号法令(经2024年12月9日第187号法律修改后转化)的法律程序框架内,关于外国人的行政拘留,根据2015年8月18日第142号法令第6条第3款,对已在遣返中心等待驱逐或拒绝入境令执行的个人提出的国际保护申请而进行的“二次拘留”的最长期限,由上述第6条第5款规定,而随后的第6款应理解为,一旦与申请审查相关的行政程序结束,为此目的而进行的拘留即告终止,不得超过完成该程序所需的时间。
这项指示至关重要。法院规定,出于国际保护申请目的的二次拘留,其最长期限根据2015年第142号法令第6条第5款确定。关键点在于,一旦申请得到审查和决定,拘留就必须停止。它与行政程序密切相关,并在程序结束后终止。这一原则确保了人身自由的剥夺不会超过绝对必要的时间,符合意大利宪法第13条和欧盟指令2013/33/EU。
实际影响对法律确定性具有重大意义。该决定强调:
这种方法加强了对人身自由权的保护,防止不合理的延期,并确保剥夺自由是相称和有限的,正如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所要求的。
最高法院2025年第17508号判决是移民和庇护法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国际保护申请人的行政拘留期限提供了权威性的解释,强调其服务于程序完成的功能。这一原则加强了对外国人的保障,确保他们的自由不会受到法律、宪法和国际法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