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最近的第 29883/2024 号裁决,为关于分居情况下的抚养费和财产担保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考。特别是,该判决侧重于为履行抚养义务而进行的抵押登记问题,并澄清了合法进行此类登记的必要条件。
本案涉及 A.A.,他有义务每月支付三个孩子的抚养费,以及他的前妻 B.B.,她要求取消对她名下的两项抵押登记。的里雅斯特上诉法院最初支持了 A.A. 的请求,认为不存在实际的违约风险。然而,最高法院推翻了这一决定,强调需要仔细评估违约风险,并结合对债务人整体行为的分析。
法官必须始终审查债权人关于是否存在违约风险的评估。
法院强调,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 156 条第 5 款,抵押登记必须有实际的违约风险作为依据。在本案中,A.A. 在专业协会利润分配比例的下降被视为该风险的充分指标。判决明确指出,仅仅未能履行一项义务不足以证明抵押登记的合理性;需要进行全面和系统的评估。
最高法院第 29883/2024 号判决代表了对为履行抚养义务进行抵押登记方式的重要澄清。它重申了基于具体证据而非纯粹猜测,对违约风险进行严格评估的重要性。在一个儿童福祉必须始终是首要考虑的背景下,保护分居配偶的财产权利需要微妙的平衡,而这项裁决有助于界定这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