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2 月 7 日作出、2024 年 4 月 15 日存档的第 15438 号判决书,就连续犯罪背景下的刑罚非法问题提供了一项重要解释。特别是,最高法院明确指出,法官确定的基准刑罚不一定需要遵守法定刑幅度,前提是最终刑罚遵守意大利刑法规定的总体限度。
本案中,总检察长就博尔扎诺法院预审法官(GIP)的判决提起上诉,声称抢劫罪的刑罚非法。法院认为该上诉不可受理,并强调,如果法官确定的基准刑罚高于法律规定的刑罚,但未超出刑法第 23 条及后续条款规定的限度,则不存在刑罚非法。
基准刑罚指示错误 - 刑罚非法 - 排除 - 条件 - 指示 - 案情。关于连续犯罪,在确定刑罚时,如果法官确定的基准刑罚超出了法定刑幅度,但未超出刑法第 23 条及后续条款、第 65 条、第 71 条及后续条款以及第 81 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总体限度,则不存在刑罚非法,因为应考虑最终刑罚的衡量标准,而导致其确定的中间计算过程存在违法行为无关紧要。(案情:法院宣布总检察长关于刑罚非法的上诉不可受理,因为被认定为连续犯罪中最严重的抢劫罪的基准刑罚被确定为一年以下的监禁,违反了刑法第 628 条的规定。)
这项判决促使人们反思连续犯罪案件中刑罚的确定方式。法律从业者必须理解,尽管基准刑罚的指示可能看起来是错误的,但这并不自动意味着最终刑罚的非法。在欧洲和意大利的法律原则中,刑法第 81 条规定,刑罚必须与所犯罪行相称,并应考虑具体案件的情况。
总之,第 15438/2024 号判决书为意大利刑法提供了一项重要澄清。它规定,仅凭抱怨基准刑罚指示错误不足以质疑最终刑罚的合法性,从而加强了评估应侧重于最终刑罚衡量标准的原则。律师和行业专业人士必须牢记这些方面,以便在连续犯罪案件中正确处理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