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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与控告权:关于2024年15134号判决的评论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诈骗与控告权:对2024年第15134号判决的评析

2024年2月7日,由拉奎拉上诉法院(Corte d'Appello di L'Aquila)作出的第15134号判决,对诈骗案件中的控告权(diritto di querela)进行了重要解读。该判决明确指出,提起控告的合法主体不仅限于直接受骗者,还包括因不法行为遭受财产损失的其他人。这一点对于理解欺诈受害者的权利具有重大意义。

控告的合法主体

法院裁定,

“犯罪的受害人——受诈骗行为侵害的财产所有人——诱骗了持有被侵占财产的另一主体——该主体提起控告的合法性——存在——理由。在诈骗案件中,控告权的归属既包括被欺骗并实际被侵占了不法行为所指向的财产的主体,也包括遭受了财产损失的主体,即对被非法侵占的财产享有所有权的人,因为同一犯罪可能存在多个受害主体。”

这项裁决明确了在诈骗案件中,可以由多个主体提起法律诉讼,从而扩大了对受害者的保护范围。在欺诈情况下,往往有多人受到牵连,每个人都可能遭受直接或间接的损失。鉴于侵占财产类犯罪日益普遍且复杂,这一点尤为重要。

判决的实际影响

这项判决的实际影响是多方面的:

  • 扩大了提起控告的合法主体范围,使更多人受益;
  • 加强了对未直接受骗但遭受损失的个体的保护;
  • 承认了同一犯罪可能导致多个损失的并存。

这项决定是保护诈骗受害者权利方面迈出的一大步,使得遭受经济不公的人们更容易获得司法救济。

结论

总之,拉奎拉上诉法院2024年第15134号判决,通过承认不仅直接受骗者,而且遭受财产损失者也享有控告权,从而加强了诈骗案件中的控告权。这种方法不仅扩大了对受害者的法律保护,而且有助于提高对侵占财产类犯罪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对于遭受损失的个人而言,感到有权维护自身权益并寻求正义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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