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于2024年4月12日发布的第9982号裁定,在法律界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关于公共管理人员在休假方面的权利。最高法院就未休年假补偿金的权利确立了重要原则,明确了雇主的责任以及丧失该权利的必要条件。
本判决涉及一名公共管理人员P. A.在劳动关系终止时,要求未休年假补偿金的案件。最高法院强调,尽管管理人员有权自行决定休假时间,但这并不自动意味着丧失未休年假补偿金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公共管理人员自行安排休假时间的权利,并不导致在劳动关系终止时丧失相应的补偿金权利,除非雇主能够证明其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已正式邀请劳动者休假,并确保在休假期间其所负责服务的效率。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认为,仅仅由雇主催促休假是不够的,如果由于工作方式导致休假无法实现,例如由于短期合同的连续性,无法安排休假时间,则不应丧失补偿金权利。
这项裁决具有多项实际意义。首先,它重申了休假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受到意大利宪法第36条和民法典第2109条的保护。此外,最高法院明确指出,雇主有责任证明其已正式邀请劳动者休假,并确保在休假期间服务的效率。
总而言之,2024年第9982号最高法院判决是保护劳动者权利,特别是公共管理人员权利方面的重要一步。它强调了休假作为健康和福祉工具的重要性,并为雇主设定了明确的责任。企业和公共管理部门必须了解这些规定,以避免争议,并确保一个健康和高效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