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24年4月22日发布的第10719号裁定,为破产程序中通过中介进行的支付的可撤销性提供了重要的见解。该判决由法官 G. D. 撰写,阐明了关于债权人权利以及何种情况下支付可被视为可撤销的一些基本方面。
根据《破产法》第67条第2款,通过中介进行的支付,在针对最终受益人时是可撤销的,但在针对接收中介时则不可撤销。这一法律原则基于这样一个理念:只有在债务人(后破产)应付的款项的最终受益人,在支付使用专门为其准备的资金的情况下,才可能受到撤销诉讼的影响。
由付款人通过中介进行的支付 - 根据《破产法》第67条第2款的可撤销性 - 前提条件 - 被动合法性 - 支付的最终受益人 - 条件 - 依据。在破产撤销诉讼方面,由专业中介进行的支付,仅在后者使用了付款人为了实际受益人而预先准备的资金时,才可针对该最终受益人撤销,而不可针对接收中介撤销;但如果,鉴于付款人与接收中介之间存在先前债务,支付具有清偿功能,则情况并非如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支付中介功能被信贷功能所吸收。
法院认为,为了使通过中介进行的支付可被撤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总之,2024年第10719号裁定代表了对破产法领域的重要澄清,强调了决定通过中介进行的支付可撤销性的具体条件。最高法院通过这项裁决重申,有必要仔细分析支付发生的具体情况,以确保在债务人破产时充分保护债权人。法律从业者牢记这些指示至关重要,因为它们可能显著影响债权追索策略和破产程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