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大利刑法动态发展中,最高法院的判决对于界定法律适用至关重要。2025 年 5 月 20 日的第 20993 号判决(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存档)处理了一个具有重大实践意义的主题:在以书面审理方式进行的上诉审判中,承认连续犯罪联系的可受理条件。这项由 G. L. 作为被告、A. S. 博士作为撰写人处理的裁决,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关键的澄清。
连续犯罪(刑法典第 81 条第 2 款)是指基于同一犯罪意图实施的多项违法行为,允许适用单一的、更优惠的加重刑罚,而非材料累加。以书面审理方式进行的上诉审判已成为一种惯例,通过书面备忘录处理上诉,取代了口头辩论,从而简化了诉讼时间,但也带来了特定的程序挑战,正如本裁决所涉及的那样。
最高法院处理的核心问题是,是否可以在以书面审理方式进行的上诉的提交备忘录中,首次请求承认在审判中的犯罪与已通过最终判决审判的犯罪之间的连续性。那不勒斯上诉法院认为此请求不可受理。最高法院,由 A. P. 博士主持,确认了这一立场,并设定了一个基本条件:
在以书面审理方式进行的上诉审判中,承认待审判的犯罪与已通过最终判决审判的犯罪之间的连续性联系,只能在提交书面备忘录时首次提出,该备忘录取代口头辩论,前提是关于已审判的犯罪的判决是在提交上诉理由后才最终确定的。
这一判决明确指出,在以书面审理方式进行的上诉中,通过书面备忘录提出的连续犯罪请求只有在关于已审判的犯罪的判决是在提交上诉理由之后才最终确定时才可受理。其理由是避免拖延策略:如果关于“先前”犯罪的判决的最终性在提交上诉理由时已经已知(或可以得知),那么该请求本应在那个阶段提出。这一原则符合《刑事诉讼法典》第 597 条和第 598 条之二,强调了程序的及时性和忠诚性,防止了对该制度的工具化使用。
第 20993/2025 号判决为辩护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这项裁决属于一项已确立的判例,重申了正确管理诉讼时间对于在上诉阶段适用《刑法典》第 81 条第 2 款以及程序性规定(《刑事诉讼法典》第 597 条、第 598 条之二)的重要性。
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20993 号判决是处理以书面审理方式进行的上诉审判中连续犯罪请求的关键参考。它强调了辩护的审慎性和诉讼的及时性,为在后期阶段引入新问题设定了明确的界限。深入理解这些条件对于刑事辩护律师至关重要,以便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其客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