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已经改变了司法行政,使得管理敏感信息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至关重要。最高法院在 2025 年 5 月 12 日第 17820 号判决中,就滥用访问信息或电信系统罪提供了基本解释,特别是关于刑事认知信息系统 (SICP)。这项裁决不仅澄清了不法行为的界限,而且显著加强了对公共管理部门所管理数据的保护。
《刑法典》第 615-ter 条“滥用访问信息或电信系统”处罚任何未经授权访问受安全措施保护的系统的人。该规定保护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随着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其重要性日益增加。本判决侧重于该罪行的加重形式,适用于访问“公共利益”系统(如 SICP)的情况。
该事件涉及被告 P. D. 未经授权访问刑事认知信息系统 (SICP)。最高法院部分撤销了那不勒斯上诉法院 2024 年 9 月 9 日的判决。核心问题是将 SICP 定性为“公共利益”系统,从而触发了刑法典第 615-ter 条第三款的加重情节。是什么使得 SICP 如此值得加强保护?
最高法院在第 17820/2025 号判决中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强调:
根据最高法院的说法,这些因素将 SICP 包括在“公共利益”系统之内,并带来相应的刑事后果。
由 L. P. 博士主持、T. M. 博士撰写的第 17820/2025 号判决,为保护司法信息系统奠定了基本原则。以下是完整的判决要旨:
访问刑事认知信息系统 (SICP) 的行为,由于其内容、与司法行政的直接关联、由公共机构管理以及仅允许根据所承担的公共职责获得适当授权的个人访问的访问方式,被视为“公共利益”系统的一部分,因此构成加重滥用访问信息或电信系统的罪行。
这一声明毫不含糊:未经授权访问 SICP 是加重犯罪。其理由在于公共职能和信息的敏感性。对《宪法》第 97 条的隐含提及加强了信息安全是正确提供司法服务的工具的观点。该判决与之前的裁决(如第 47510/2018 号和第 16180/2021 号)保持一致,巩固了旨在加强对国家至关重要的系统和数据保护的趋势。
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17820 号判决对处理公共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的相关人员发出了重要警示。它强调了遵守访问程序和安全措施的重要性,否则将面临加重的刑事处罚。将 SICP 定性为“公共利益”系统,是对其在司法中的关键作用以及最大程度保护信息的必要性的认可。在一个网络犯罪日益猖獗的时代,此类判决对于划定清晰的界限并确保公民对机构管理的数据的安全性充满信心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