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1日第23018号裁定在保护未成年人肖像权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明确规定未经父母一方同意,为商业目的非法传播儿童图像,有权获得损害赔偿。这一原则基于一系列值得深入探讨的法律考量。
该判决属于明确的法律框架,根据多项规定,包括《民法典》第10条和《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人格权(包括名誉和声誉)受到保护。特别是,未成年人肖像的非法传播,作为个体的主要和独特特征,可能被视为侵犯其隐私权。
一般而言。在未成年人肖像权滥用方面,未经父母一方同意,为商业广告目的非法传播儿童肖像,若经查明对个人肖像隐私造成严重且实际的损害,则有权获得损害赔偿。肖像权是保护个体特征的主要权利,即使未提及未成年人的姓名或身份信息,也可能受到损害。(在本案中,最高法院撤销了米兰上诉法院驳回家长因儿子肖像被非法传播用于商业目的而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的判决,因为该法院过于关注照片是否附带未成年人身份信息,而不是核实损害的实际性和严重性。)
最高法院推翻了米兰上诉法院此前的判决,确立了隐私权受损与否,不取决于未成年人身份信息的传播,而在于未成年人本身遭受的实际损害。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对未成年人肖像的保护,无论其姓名是否为公众所知,都必须得到保障。
总之,2024年第23018号裁定强调了在商业广告背景下保护未成年人肖像权的重要性。父母有权保护自己的孩子免受其肖像被不当使用的侵害,意大利法律承认这项权利是基本权利。因此,该判决不仅重申了现有的法律原则,还为这些原则如何在日常实践中应用提供了新的视角,有助于提高现代社会对弱势群体的认识和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