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 2024 年 6 月 20 日第 33213 号判决书就税收犯罪和减轻情节的承认提供了重要的反思。特别是,法院处理了根据 2000 年 3 月 10 日第 74 号法令第 13-bis 条第 1 款,完全履行税务义务的可评价性问题,为被告的辩护澄清了一些基本方面。
2000 年第 74 号法令规定了税收犯罪,特别是第 13-bis 条为那些完全履行其税务义务的人规定了特别减轻情节。然而,最高法院已裁定,为了给予一般减轻情节,这种履行不能被视为犯罪后的行为。这一原则对辩护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强调了履行不能被两次利用,从而在减轻情节体系中造成混淆。
税收犯罪 - 税务义务的完全履行 - 根据第 74/2000 号法令第 13-bis 条第 1 款的特别减轻情节 - 可适用性 - 根据《刑法典》第 133 条第 2 款第 3 项,作为犯罪后的行为,也可评价为给予一般减轻情节 - 排除 - 原因。关于税收犯罪,税务义务的完全履行,在承认根据第 74/2000 号法令第 13-bis 条第 1 款的特别减轻情节时,不能根据《刑法典》第 133 条第 2 款第 3 项,作为犯罪后的行为,有利地评价为给予《刑法典》第 62-bis 条的一般减轻情节,因为同一行为不可能被双重利用。
这项判决对纳税人和处理税收法律的律师有多种影响。纳税人必须理解,尽管完全履行税务义务可以减轻刑罚,但并不能自动保证给予进一步的一般减轻情节。因此,辩护必须侧重于其他可以证明给予减轻情节的情况至关重要。
总之,第 33213 号(2024 年)判决代表了意大利税收判例法的重要一步,它澄清了在减轻情节背景下完全履行税务义务的作用。律师和纳税人必须注意这一原则,以避免在处理税收刑事诉讼时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