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大利刑法领域,证据的确定性至关重要。“无合理怀疑”原则是公正审判的保障。最高法院在2025年6月13日第22334号判决中,阐明了这一裁判规则的界限,这对于理解何种怀疑,即使是理论上可能存在的,也不足以推翻指控至关重要。
《刑事诉讼法》第533条第1款规定,只有当罪责被证明“无合理怀疑”时,才能判处有罪。这并非绝对确定,而是坚定不移的信念,没有切实可行的替代解释。本案由第五刑事庭作出,驳回了被告D. P.M. L. M. F.的上诉,并对该原则进行了关键性解读。
“无合理怀疑”的裁判规则,允许在已获得的证据排除仅构成遥远可能性、尽管理论上可以形成且可能被视为“自然界中”存在的替代性重建,但其在具体案件中的实际实现,缺乏诉讼证据中的丝毫支持,脱离了事物的自然秩序和正常人类理性,或者提出了科学上模糊不清且未被探索的假设,这些假设在可能的因果关系顺序中被提及,但甚至在理论上也没有被确定。 (本案涉及故意杀人,根据获得的法医证据,除了被告的暴力行为外,没有出现任何不同的、具体的病因学途径来解释受害者因窒息死亡。)
最高法院认为,当证据排除仅是“遥远”或“抽象”的替代性假设时,就可以判处有罪。笼统的怀疑是不够的。它必须基于具体证据,并得到诉讼程序的支持。在本案审理的故意杀人(《刑法》第575条)案件中,法院指出,在被告的暴力行为和关于死者因窒息死亡的法医证据存在的情况下,没有出现任何“不同的、具体的病因学途径”来解释死亡。因此,替代性解释必须是可信的,并得到证据支持。
该判决是对投机性怀疑的警告。法院确定了两种不被视为“合理”的替代性假设:
具体案例的例子表明,辩护方必须提出一个具体且有证据支持的替代方案,而不仅仅是提出一个笼统的反对意见。
最高法院第22334/2025号判决加强了对“无合理怀疑”原则的理解。它确保了罪责是以高度确定的程度来认定的,排除了纯粹投机性的替代解释。这项判决是区分“合理”怀疑与纯粹假设的宝贵解释工具,重申了坚实且无可辩驳的证据对司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