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4日第20633号判决书代表了在司法时限方面保护公民权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此项最高法院的命令涉及对审理期限不合理情况下的公正赔偿案件,这是意大利和欧洲法律背景下的一个关键问题。法院裁定,在赔偿请求部分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上诉人必须在送达赔偿令或提出异议以争取未获批准的请求项之间做出选择。
本判决的核心问题涉及2001年第89号法律(又称《平托法》)规定的公正赔偿权。该法律允许公民在审理期限不合理的情况下要求赔偿。然而,判决明确指出,如果判决的赔偿金额低于请求金额,上诉人将面临一个十字路口。他们必须决定是接受提议的金额,从而承担未获批准的请求项被驳回的风险,还是提出异议,以保留追索未获承认部分的可能性。
判决的要旨如下:
关于审理期限不合理的公正赔偿请求 - 部分满足 - 后果。在公正赔偿方面,如果审理期限不合理的赔偿令判决的金额低于请求金额,上诉人将面临在送达该令(从而默许部分请求被驳回)或根据2001年第89号法律第5-ter条提出异议(以争取未获批准的请求项得到承认)之间做出选择,但在此情况下,不得送达诉状和判决令(这将使异议不可行),而应在上述法律第5-ter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异议书。
这项判决至关重要,因为它阐明了在公正赔偿请求部分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上诉人可用的程序和选择。它为公民提供了关于如何进行以及每种选择所伴随风险的清晰框架。
总之,2024年第20633号判决书为我们在司法事务中保护公民权利提供了重要的反思。它强调了在处理公正赔偿请求和法律程序时需要谨慎管理,以确保遭受司法延误者的权利始终得到尊重。这项命令不仅阐明了上诉人的责任和可能性,还突显了与《欧洲人权公约》的规定一致,一个尊重基本权利的司法体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