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发布的第 24873 号判决书,就对被判犯有黑手党式犯罪团伙罪的个人适用人身安全措施提供了重要澄清。该判决的核心在于对被判刑者实际社会危险性的认定,这是在采取此类措施之前必须始终考虑的关键方面。
根据意大利刑法,安全措施是旨在保护社会免受被认为危险的个人的法律工具。特别是,刑法典第 417 条规定,在被判犯有犯罪团伙罪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安全措施,但前提是经过对被判刑者社会危险性的仔细评估。1986 年 10 月 10 日第 633 号法律第 31 条第 2 款的修正案进一步加强了这一必要性。
人身安全措施的适用 - 被判犯有黑手党式犯罪团伙罪的个人 - 对被判刑者实际危险性的具体认定 - 必要性 - 存在 - 标准 - 指示。关于安全措施,根据 1986 年 10 月 10 日第 633 号法律第 31 条第 2 款的修正案,并根据符合宪法的解释,其适用,包括刑法典第 417 条规定的适用,即使由审判法官作出,也只能在明确肯定地审查了被判刑者的实际社会危险性之后才能作出,该危险性必须根据刑法典第 133 条的规定,对所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具体认定,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法律推定,即使这种推定被定性为简单推定。
法院在其裁决中强调,法官必须进行具体分析,而不是基于法律推定。这意味着每个案件都必须单独审查,并考虑各种因素,包括:
这种方法确保了更公平、更尊重个人权利的做法,避免了安全措施的滥用。
第 24873 号判决书(2023 年)代表了迈向更公平、更尊重人权的司法的重要一步。对社会危险性进行具体认定的必要性不仅保护了社会,也为被判刑者提供了公正评估的机会。通过这种方法,意大利的法律体系正在走向一种更现代、更人道的司法理念,将重点放在个人及其真实特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