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0 月 25 日的第 48545 号判决书对数字格式的诉讼文件可否受理进行了重要澄清,强调了正确数字签名的必要性。在司法数字化时代,电子提交文件已成为普遍做法,这一主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在本案中,法院驳回了 D. P. 的辩护人提出的上诉,指出通过认证电子邮件以“smime,p7c”格式发送的上诉文件缺乏数字签名。这种缺失导致文件不可受理,因为文件扩展名不足以证明其可归属于合法授权的专业人士。
辩护人上诉 - 文件电子提交 - 缺乏数字签名 - 不可受理 - 具体情况。辩护人通过认证电子邮件发送的数字格式文件,如果缺乏数字签名,则该上诉是不可受理的。(涉及辩护人以“smime,p7c”格式电子提交上诉文件,该文件是从与上述辩护人相关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的,法院在此明确指出,在缺乏数字签名的情况下,使用此文件扩展名不足以证明其可归属于合法授权的专业人士)。
这项裁决对法律从业者和法律专业人士具有多方面的影响。以下是一些需要考虑的关键点:
2023 年第 48545 号判决书强调了数字签名在电子提交法律文件中的重要性。随着法律领域的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专业人士必须理解并遵守现行法规,以确保其上诉的可受理性。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文件提交中的形式错误而导致法律权利和机会的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