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发布的第 9431 号最新裁定,为行政罚款的征收权提供了重要澄清。特别是,该判决侧重于诉讼时效问题,规定征收权的行使期限为十年,符合《民法典》第 2953 条的规定。这一裁决对纳税人产生了重大影响,因为它明确了财政部可以采取行动的时间范围。
在本案中,上诉人 R. (G. R.) 对国家总律师事务所因延迟缴纳税款而发出的缴款通知书的合法性提出异议。法院重申,一旦确认清算通知的判决生效,行政罚款的征收权即产生,因此受普通诉讼时效的约束。
行政罚款的征收权 - 缴款通知书 - 清算通知 - 生效判决 - 行使期限 - 普通诉讼时效制度 - 判决执行权。因缴款通知书在确认清算通知的判决生效后发出,导致主税延迟缴纳而产生的行政罚款的征收权,应在十年内行使诉讼时效,直接适用《民法典》第 2953 条的规定,该条一般性地规定了所谓的判决执行权。
最高法院的裁决澄清了几个基本方面:
这些澄清对于纳税人至关重要,因为它们有助于他们更好地理解与行政罚款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它们为与财政部处理争议提供了更透明的监管框架。
总之,第 9431/2024 号判决是明确纳税人在行政罚款方面的权利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根据《民法典》第 2953 条支持的十年诉讼时效的明确性,为公民提供了更大的保护,使与财政部的关系更加透明。纳税人了解并意识到这些权利至关重要,以便能够及时采取行动并保护自己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