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第 28440/2025 号判决:被羁押的外国籍被告人获得书面翻译的权利

确保所有人的公平审判,包括那些不说意大利语的人(外国籍被告人),是我们司法系统的基石。最高法院 2025 年 6 月 20 日第 28440 号判决(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存档)阐明了一个关键方面:人身强制措施中的文件翻译。这项裁决界定了紧急口头翻译与书面翻译基本权利之间的关系,这是辩护权的核心议题。

紧急翻译与书面翻译:口头翻译的局限性

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涉及被羁押的被告人 F. H.。争议点在于翻译命令的充分性。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第 51-bis 条第 2 款允许出于效率考虑进行“紧急翻译”(口头和摘要式)。而《刑事诉讼法》第 143 条则保障外国籍被告人获得基本文件书面翻译的权利。第 28440/2025 号判决界定了这两项规定的关系,平衡了效率和辩护权。

在人身强制措施方面,根据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第 51-bis 条第 2 款为当场逮捕的羁押听证会和同时适用的强制措施命令规定的紧急翻译程序,在不损害被告人辩护权的情况下,允许进行口头翻译,即使是摘要式的,其作用不是替代,而是补充《刑事诉讼法》第 143 条规定的保障措施。因此,对不懂意大利语的外国籍被告人作出的原始命令,如果未予翻译或翻译不及时,除非其明确且知情地放弃,否则将导致一种中间性质的无效,该无效可以通过审查请求提出,前提是能够证明存在当前且具体的利益,即辩护权受到非法损害,该损害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衡量,即虽然存在未翻译书面命令的情况,但仍进行了紧急口头翻译。

最高法院明确指出,紧急口头翻译不能取代强制命令的书面翻译,而是对其进行补充。后者是外国籍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对于深入分析理由和进行有效辩护至关重要。除非有明确且知情的放弃,否则未提供书面翻译将导致一种中间性质的无效。

中间性质的无效:条件和后果

“中间性质的无效”不会自动使文件失效,但必须由被告人或辩护人通过审查请求来提出。必须证明存在“当前且具体的利益”,即“辩护权受到非法损害”,并论证缺乏书面翻译如何限制了理解指控或质疑强制措施的能力。第 28440/2025 号判决撤销了萨勒诺自由法院的决定,发回重审。

要点:

  • 紧急口头翻译(《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第 51-bis 条)是对书面翻译(《刑事诉讼法》第 143 条)的补充,而非替代。
  • 强制命令的书面翻译是外国籍被告人的基本权利。
  • 未提供或延迟提供书面翻译将导致中间性质的无效。
  • 必须证明辩护权受到具体损害才能主张此种无效。
  • 放弃书面翻译只有在明确且知情的情况下才有效。

结论:公正审判的关键一步

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28440 号判决是一项重要的判例澄清。它巩固了对外国籍被告人辩护权的保护,平衡了司法程序的效率需求和对司法文件实际理解的需求。它提醒法律从业者,只有当每位参与者都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受语言障碍的影响时,审判才是公正的。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