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2 月 24 日作出、2023 年 5 月 26 日存档的第 23295/2023 号判决书,由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作出,处理了在强制措施领域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特别是关于检察官下令进行的预防性扣押。此案强调了此类措施获得司法批准的重要性及其未获执行的后果。
本案涉及检察官发出的预防性扣押令,但该命令未获得主管法官的批准。法院声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21 条第 3 款之三的规定,如果预防性扣押令未在规定期限内获得批准,则自动失效。这一原则至关重要,因为它突显了对强制措施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
检察官下令的扣押令——法官未批准——措施失效——存在——独立上诉——排除——理由。关于实际强制措施,根据其明确列举的原则,不得对检察官发布的预防性扣押令提起任何上诉,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21 条第 3 款之三的规定,如果该措施未获得法官批准,则自动失效(参照:第 651/1993 号,Rv. 193987-01)。
这一要旨明确指出,如果预防性扣押令未获批准,则无法对其提起上诉,这突显了此类措施失效的绝对性质。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司法审查,扣押不能维持,也不能提起上诉。
此判决的影响对法律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
这项裁决代表了对相关方权利的保障,确保强制措施不能在没有司法当局适当审查的情况下适用。
总之,第 23295/2023 号判决书对强制措施的性质及其必要的批准提供了重要的澄清。它强调了遵守法律程序以保障个人权利和刑事诉讼透明度的重要性。法律从业者必须意识到这些影响,以避免滥用并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