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 2023 年发布的第 14238 号判决书,重要地确认了在认罪协商背景下适用附带刑罚的方式。该判决涉及针对公职犯罪的适用制裁的法律辩论,并为专业人士和公民提供了关于此类措施法律影响的思考方向。
法院裁定,在涉及公职犯罪的认罪协商案件中,法官可以适用《刑法典》第 317-bis 条规定的附带刑罚。这一可能性适用于普通认罪协商和所谓的“扩大认罪协商”,但有一个基本条件:必须明确说明适用这些刑罚的理由。
普通认罪协商和所谓的扩大认罪协商——法官适用《刑法典》第 317-bis 条规定的附带刑罚的可能性——存在——条件。《刑事诉讼法典》第 445 条第 1 款之三项规定的公职犯罪,法官在适用认罪协商判决时,可以适用《刑法典》第 317-bis 条规定的附带刑罚,这不仅适用于普通认罪协商,也适用于所谓的扩大认罪协商,但前提是,在这两种情况下,都必须明确说明适用这些刑罚的理由。
该判决不仅澄清了判例在这一敏感问题上的立场,还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法官必须透明地说明理由,这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缺乏这些解释,适用附带刑罚可能会显得武断,并可能受到质疑。
此外,该判决反映了欧洲在加强公职人员问责制和更好地保护集体利益方面的趋势。在此背景下,意大利的判例与欧洲关于在刑事诉讼中要求清晰和公正的法规保持一致。
2023 年第 14238 号判决书代表了在界定认罪协商中适用附带刑罚方式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法官必须明确说明理由的要求,不仅保证了更高的透明度,而且通过确保公平的审判程序来保护被告的权利。因此,该判决不仅是律师们的重要参考,也是对所有面临意大利司法系统的个人的一个信号。